摘要
“梅兰芳体系”是1935年3月梅兰芳访苏时由苏联媒体和艺术家最先提出来的命题,我国国内的这一命题则是由黄佐临最先提出来的,这一命题的提出与“斯坦尼体系”的命题有关。但我国国内部分学者对梅兰芳是否建构了自己的体系、“梅体系”是否能代表中国戏曲体系,它能否与“斯坦尼体系”“布莱希特体系”相比并,均存有异议。在笔者看来,“梅体系”完全可以成立。所谓“体系”是指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的若干成分所构成的整体。“梅体系”是指其表演艺术体系,包含剧目系统、扮相系统、身段系统、声腔系统、理论系统,涵容了从剧本创作到舞台表演的全过程,完全可以代表中国戏曲表演体系,也完全可以与“斯坦尼体系”“布莱希特体系”相比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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