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为可能行为人分担损害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其规定内容宽泛,使得在实践中出现民事补偿承担的主体扩大,法律条文规定的担责标准难以证明等问题,由此导致该条文在实践中难以适用。可能行为人分担损害的民事补偿就目前而言只出现在侵权责任法的第87条,但是其在立法上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反响。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是私法上重要的一项原则,此种补偿形式扩大了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对传统私法理念和原则的一大挑战。但该条文的规定也充分体现了我国侵权责任法为救济法的立法理念。现阶段,我国民事相关法律对于民事补偿的参照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区的做法也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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