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期盼美好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现实要求,需要更全面的法律制度予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环境保护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原告资格制度限制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通过梳理现有理论和立法经验,从生态文明入宪、公民环境权证成、强化社会组织权能、优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方面加以研究,以期形成更为科学有效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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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