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与共罚的事后行为只是称谓不同,两者所表达的内容并无实质差异。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五个方面:主体相同、法益相同、对象相同、后行为能独立成罪、后行为所侵害的法益能被前行为所涵盖。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应归属于包括一罪,构成要件否定说和法律竞合说难言妥当。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之不罚理由,通过法益侵害说即可获得充分的理论阐释,无需借助期待可能性理论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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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