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何只有两大类品目?机构自身运行所需的服务包不包含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内?目录中的公共服务与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中的品目名称为何高度相似?目录是否有强制性?目录调整的主导权在谁?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中关于目录的普遍问题,工信部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处长汪振川一一解惑。划分目录中的两类品目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共分为两类,一是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其特点是接受服务的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