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能动履职与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新征程对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提出的检察履职重要要求,二者内涵不同却辩证统一,在践行政治责任、落实检察为民、推进社会治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而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对照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在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方面还存在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提升、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延展和拓深等短板。对此,检察机关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又要遵循司法检察工作规律,从宏观和微观层面研究改进提升举措,以增强检察能动履职和诉源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