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认为,明代理学的理气观主张"理气不离",反对朱子学的"理气不杂",然而明代中期的朱子学理气论有一个表述却向来未被注意:"理气不离不杂"。这一观点源自以魏校为首的朱子学者对余祐《性书》的批评,由于该书在理气论上主张理气分离,却在人性论上主张"合理气言性",因此,魏校等朱子学者认为唯有从朱子学的"理气不离不杂"论出发,在"理气不离"的前提下兼顾"理气不杂",才能保证人性论中作为性之根据的"理"既存在于气质人性之中,又不杂于气质而成为本原存在。在这个意义上,"理气不离不杂"论为维护朱子学以及道学性善论做出了重要理论贡献,同时也显示出片面地以理气不离或理气二元分离来理解朱子学理气论会带来一定的理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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