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期金是与一次性支付相对应的一种赔偿金支付方式,这一支付方式的引进具有重要意义,它填补了立法空白,弥补了传统的一次性赔偿支付方式的不足,为当事人选择赔偿方式提供了可能,有利于赔偿制度的合理化,也有利于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对司法实务乃至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支付习惯、交易思维、交往模式、维权意识等都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