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贵刊第907期《亏损股令人匪夷所思》,里面提到一些"骗子"公司的所作所为,令人匪夷所思。在严格的监管制度和体系下,那些上市公司竟然明目张胆地转移、抽逃资金以及在财务报表上面造假,真是胆大妄为。20多年来,居然每年都会有类似的情形发生,难道那些上市公司造假的人就不惧法律?"不做假账"是个基本原则,做假账也是很容易被发现的。对专业审计人员来说,只要不与之共谋,很难逃过他们的"法眼"的。那些自以为高明的"骗子"欺骗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