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量分配是实现南四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关键一环,现有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技术方法针对湖泊的适用性较差。研究提出以湖泊水资源可利用量为可分配水量上限,基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的湖泊水量分配方法,将湖泊可分配水量分为基础可分配水量和增量可分配水量,按照公平原则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分解到各行政区。应用结果表明,南四湖多年平均可分配水量11.92亿m3,其中基础可分配水量11.16亿m3,增量可分配水量0.76亿m3,成果可为湖泊开展水量分配提供参考借鉴。

  • 单位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