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新建化工产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与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保持相应距离。《条例》禁止在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