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分析该法提出的居住区的绿地分类与现有绿地分类标准的异同,讨论了城镇公共绿地的认定方式、居住区法定绿地率的保障、公共所有绿地和业主共有绿地数量保证、绿地管理主体完善等关键问题,提出制度设计缺陷以及城市公共空间文化缺失是造成城镇公共绿地难以确定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