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首先,我得把我为什么要沿用“乡土文学”,而不是“乡村文学”这个名词做一个解释。除去近百年前鲁迅、茅盾等五四之子们所定义的概念有其合理性,以及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对其社会形态的描述有其巨大的历史内涵外,关键的问题就在于“乡土”对应文学描写来说,更有其丰富的历史内容和逻辑的自洽性。“乡土”两个字拆分开来,包含着两层意思:“乡”既是指一个具象性意味的家乡处所,同时又是一个基层政府意象和组织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