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有关美丽乡村生态环境“谁来治?如何治?效果如何?”的讨论中,培育村庄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和促进乡村居民参与环境保护被视为实现乡村环境社会良治的重要路径。本文提出“环境治理效果评价-环境参与意愿-(社区归属感)(1)-环境参与行为”解释框架,利用田野调查数据加以检验,发现:乡村居民的环境参与行为包括生态环境参与行为、生产环境参与行为和生活环境参与行为;村民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直接影响其生态环境参与行为,同时通过环境参与意愿间接影响三类环境参与行为;社区归属感差异化地调节环境治理效果评价、环境参与意愿与不同环境参与行为的关系。因此,通过村庄空间再造,带动村民创业创收,激发村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增强其参与乡村环境治理的意愿和积极性,提升其环境参与行为,是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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