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办发[2020]2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加快建立我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提升药品现场检查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