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权的运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各项监察调查措施中,技术调查因其调查手段的特殊性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启动调查的程序、适用范围、适用手段有待明确,并应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留置的强制性质,要求进一步合理界定适用的情形、标准,完善场所建设,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适应监察范围的变化,监察队伍专业建设需要在人才选用、专业知识结构改善及薪酬保障方面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