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卫所是以屯戍为业的军事组织。明廷为保障军需供给,建立了以屯田为中心的军事供给制度,赋予了卫所从事经济活动的职能。明代云南卫所不仅屯种纳粮,支给俸饷,而且在地方市场通行贝币的影响下,广泛折支海■ ,参与市场交易; 还组织操军采冶银矿,承担银课。卫所经济中较早出现了折支海■、折纳银课等现象,具有较为突出的地方特点。天启年间云南卫所落实一条鞭法改革,进一步确认了折■、折银的成果,全面推进卫所财政的货币化,并最终于明末清初实现了屯征统一折银。明代云南卫所经济中扩大海■折支、限制折纳的措施,还反映了明廷从财政收支的角度,弱化贝币法偿地位、促使贝币贬值的政策导向,加速了贝币退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