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育是促进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手段,高等教育的文化功能担当向高职院校保护和传承非遗提出了必要性的要求。[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均强调了职业教育在非遗传承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2]为了更好地贯彻文件精神,作为贵州省15所省级“双高”校建设单位和“首批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院校”,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结合民族地区非遗特色和传承实践,进行了高职院校在传播、传承、创新非遗文化中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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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毕节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