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华简《四告》简46 “■”与战国文字“■”“■”“■”等字是一字异体,表示的是“鼅鼄”的“鼅”。简文“■’与同篇“光”的写法有别,应改释作“先”。“■先朕心”读作“齐洗朕心”,“齐”与“洗”均有洁净义,为同义连用。严仓楚简和彭家湾楚简里的“■”是“鼄”字异体,与甲骨文中表示鬼神之诛的“鼄”一脉相承,读作“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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