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沪建质安[2019]34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建设"一流城市"为目标,提高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工程建设形象,在执行《上海市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政府48号令)和《文明施工规范》(DGJ 08-2102)的基础上,特制定《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以下简称《提升标准》),请遵照执行:一、实施范围(一)外环线以内10 000 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二)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工地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