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业生态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单元,其内部主体的多层次性及异质性,导致了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从而增加发生各类纠纷的可能。基于技术特性与功能定位,产业生态内统一的数字化运营平台能够将该生态运行的全部数据予以记录。由此,获取运营平台之上的电子数据,将成为化解产业生态内、外部纠纷的关键,从而产生基于运营平台电子取证的未来趋势。该趋势势必引发基于海量数据电子取证的技术与成本难题,亦会导致涉案企业面临证据偏在与取证不能的窘况。在技术层面,可借鉴美国电子开示语境下的技术辅助审查,实现以可接受成本并在大量数据中获取所需数据的自动筛选。在制度层面,当运营平台作为一方当事人时,证据偏在明显,可申请适用我国文书提出命令制度,以获得运营平台控制下的电子数据,或实现与获得该数据等效的诉讼结果。当运营平台为案外人时,则需探索构建运营平台协助电子取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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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