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伤害控制论在肢体严重创伤保肢治疗中的重要性。方法:对2007年6月至2009年12月在伤害控制论指导下分期治疗的14例肢体严重创伤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男13例,女1例;年龄6~62岁,平均38.4岁。根据Tscherne软组织损伤分类:开放性骨折Ⅲ级(Fr.OⅢ)10例,Ⅳ级(Fr.OⅣ)2例,闭合性骨折Ⅲ级(Fr.CⅢ)2例。所有患者在我院进行首次手术,先评估创伤情况,在伤害控制论指导下Ⅰ期彻底清创。存在动脉断裂者先吻合血管,骨折采用外固定支架固定,先VSD覆盖创面,Ⅱ期行软组织修复重建手术,骨折不稳定者改用钢板固定。结果:所有患者获随访,时间6~19个月,均保肢成功,无一例发生骨髓炎,肢体功能良好。除1例Fr.OⅣ型骨折经历2次清创后行游离皮瓣移植外,其余均未超过2次手术,创面最终全部愈合。2例伤后9个月出现骨不连,再次清创植骨后骨折愈合。骨折愈合时间5~15个月。结论:肢体严重创伤常因软组织损伤严重,感染以及肢残发生率高,应用伤害控制论分期治疗,最大限度减少软组织进一步损伤,有益于保肢治疗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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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省立同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