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信托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正是现代意义上信托双方关系的最直接表现。从理论研究角度上来说,可以将信托制度定义为一种以信用为前提,以信托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手段的财产管理制度,在实践应用中有着适用性、多功能性以及社会性等特征。本文就主要针对资金信托业务涉税的相关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