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了急诊护理工作的特点、急诊科护士举证困难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从急诊科护士自我保护意识,综合知识水平,护理职业特殊性,急诊护理人员的配置,医学的复杂性、双重性、特殊性,急诊护理记录的书写与管理等方面分析了护理侵权诉讼中急诊科护士举证困难所在。提出应正确认识举证责任倒置,改进急诊护理工作方法,以适应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