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性肿瘤患者履行医疗说明义务的思考

作者:顾艳; 韩志东*; 贾益飞
来源:中国卫生法制, 2022, 30(06): 113-70.
DOI:10.19752/j.cnki.1004-6607.2022.06.024

摘要

医务人员善尽医疗说明义务是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得以实现的前提,也是医疗纠纷针对性预防的有效措施之一。在工作实践中,恶性肿瘤患者大多被归为“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形”的特殊人群。针对恶性肿瘤患者,医务人员应充分考虑具体恶性肿瘤疾病特点和每个患者的特殊性,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作出针对病情、内容具体明确、方式恰当、时间合适的医疗说明。

  • 单位
    南通市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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