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徇私舞弊虽是渎职犯罪中的重要概念,司法实务中却面临着法律地位认识不统一、法律性质存有争议以及诉讼事实可证性差的困境。准确界定徇私舞弊的含义,明确其法律地位、法律性质等是破解困难的必然途径。"徇私"属于主观要素中的动机,"舞弊"则属于客观要素。"徇私"不仅包括徇个人之私、徇私情,还包括徇单位之私,后者的刑事处罚应适用共同犯罪的相关理论;"舞弊"则可表现为同位语式的归纳总结以及徇私对应的客观行为。为确保徇私舞弊的准确判定,司法认定中应坚持明知、故意的行为化以及客观事实三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