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交际教学因其自身课程的特殊性,目前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对口语交际的评价提出这样的建议:评价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应重视考察学生的参与意识和情意态度。评价必须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让学生承担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任务,以反映学生真实的口语交际水平。因此,我们对教师的口语交际教学的评价、对学生口语交际表现的评价标准应该是多元的而非单一的、是系统的而非简单的、是动态的而非静态,更应该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