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政办发[202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