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刊讯6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通知》(建质[2010]2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