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根源于人性,古今中外的法学家无不以人性作为其研究的逻辑起点。他们在这一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有待于认真总结,并予以继承和发展。在对我国古代和西方历史的有关论述上,做一些介绍、比较和评价,以为"法的人性基础"问题的研究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过初步挖掘和梳理,发现历史上中、西方的思想家大都认为,人异于其他物种的特点在于道德性,而法就是为了维护和增强人的行为的道德性所发明的一种社会机制。虽然,由于文化的差异,中西方的思想家在表述这一观念时使用了不同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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