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均应纳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范围。项目储备是项目执行的基础,各地项目申报和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的情况,作为中央财政生态环保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