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广告软文戳中监管软肋

作者:张淳艺
来源:中国广播, 2019, (02): 96.
DOI:10.16694/j.cnki.zggb.2019.02.036

摘要

<正>广告软文其本质就是广告。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不过,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新媒体广告软文不标明"广告"的问题仍十分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