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并政办发〔2020〕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教育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