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持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据此,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除非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向劳动者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