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千顷堂书目》《明史·艺文志》等史料中,记载李开先和王贵均编有《山东盐法志》。然而,通过考察李开先的仕宦履历及其文集中的《山东盐运司志序》,发现他只是为王贵《山东盐法志》作序,并未参与编辑。但李开先序文的首尾部分,都是讲述他自己在户部编书的经过以及对当时盐政的看法,尤侗和黄虞稷等人在编纂书目时或许受此影响,从而著录失误。虽然未曾编撰盐志,但李开先留心盐政,他在序文中提出十二条治理大纲,并围绕“南北搭派”制度,指出盐商承担的风险过高,建议朝廷施行宽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