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农药登记试验相关管理办法,经我部考核,批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等2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批准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等17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扩大试验范围。药效(包括室内活性验证)、残留和环境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毒理学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特此公告。

  • 单位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