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Lambert案判决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勾画了终止人工维生的法律规则。患者预先指示在主观方面占有首要地位。在没有预先指示的情况下,欧洲人权法院认为不同的代做决定安排皆属各国自由判断余地,但是无论何种安排都必须遵循替代判断规则。在客观病情的考量方面,如果患者为无恢复可能的持续植物状态,则法院倾向于认定继续人工维生不符合患者客观最佳利益;如果患者为最小意识状态,则法院倾向于认定终止人工维生不符合患者客观最佳利益。在最终决定是否终止人工维生时,主客观因素的综合考量具有反向联动关系,而患者病情的反转使Lambert案成为此种反向联动关系的典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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