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分析清代越嶲地区管控模式与土司管控体系的演变过程及其推动因素,探讨汉、藏、彝等多民族杂居区域的治理方式。康雍时期,清廷设宁越营与越嶲营并通过对土司的招抚与监管,形成越嶲卫辖土司与宁越营、越嶲营辖土司的管理体制。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廷派出抚民通判管理并监管土司,标志着越嶲厅的设置;越嶲营分防汛塘,镇戍地方并监管土司,形成越嶲地区的军政共管模式。道光十三年(1833),清廷在处置越嶲焚掠事件后,将越嶲抚民通判改为“抚夷”同知,其内在逻辑是清朝治理越嶲地区重点对象的转变,“抚夷”同知兼辖汛塘,增加军事驻防力量,调和汉土矛盾与调整民族贸易形式,形成以政统军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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