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版权内容过滤措施已经成为预防网络版权侵权的强有力工具,有望彻底改造现有网络安全港规则。它在过滤侵权内容的同时,也可能妨碍公众发表合法言论,引发言论保护方面的关切。由于版权侵权言论本身不受保护,同时"思想表达二分"、合理使用例外等版权规则已充分考虑言论保护的需求,决策者在设计内容过滤措施时无需考虑独立的言论保护抗辩。版权内容过滤措施属于内容中立的措施,应采用比较宽松的标准进行审查。只要网络服务商将过滤对象限制在复制作品实质部分后的传播行为,选择合理的内容过滤标准,并配以必要的人工补救措施,则内容过滤措施能够通过言论保护规则的审查。另外,网络服务商主动过度过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版权内容过滤虽然属于限制言论的事前措施,但并不会实质增加公众发表合法言论的成本。从言论保护的角度看,版权法要求部分网络服务商承担版权内容过滤义务,是合理的制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