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生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的中国近代法律改革,是在沈家本的统领下完成的。这次改革是在考察了中国固有法律的沿革得失,研读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历史文化传统,大量删改了清律中落后与野蛮的部分,制订出一系列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典法规,一举打破了延续两千年的封建专制主义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制的基础。本文着重阐述沈家本在此次修律过程中所持的法学观点和修律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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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深圳市公安局;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