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广东改革的内涵不断丰富,法治建设的空间不断提升,"深化改革"与"法治广东"的关系也逐步发生转变。新时期,广东必须坚持党委统筹,以"法治广东"为目标,以国家法律为基础,确保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广东"建设应当以改革为重要形式,回应民众多元化的法治需求。"深化改革"与"法治广东"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