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私协力”是现代福利国家方兴未艾的主题,而慈善事业领域“公私协力”的独特性,在于各国都有政府与民间协作的历史经验,中国在这方面的经验特别丰富。虽然在中国传统福利思想中,养民育民为国家之权责,但在实践中,民间的宗教与宗族团体在慈善事业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明末以来,随着居乡士大夫角色定位的变化,民间非宗教力量成为地方公共福利的主要推动者;政府在对民间慈善事业予以监管的同时,也对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财政与行政支持。近代中国的慈善组织与地方市政建设高度相关,如上海的同仁辅元堂,甚至被认为是地方自治的起点。中国在慈善事业领域“官民合力”“官督民办”的历史经验,不仅是近代福利国家建构的基础,对于当代中国的社会福利建设亦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