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明律研究本身是法律史研究中一个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的学术性问题 ,但在清末社会变革的特殊背景下 ,对唐明律的研究与评判实际上与当时的法制变革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薛允升的贡献在于他意图以唐律为标准来评价明律 ,从而间接地批判清律。沈家本继承和发扬薛允升的批判精神 ,并第一次试图用西方现代法律思想来对唐明律、甚至整个中国传统法律进行评判 ,从而为其法律变革提供精神动力。就纯粹学术而言 ,他对唐明律的研究存在诸多不足 ,但沈家本首先是一个法律变革的实践家 ,他对学术的追求不得不让位于他对“法律救国”理想的追求。对此 ,我们应当持以“理解之同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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