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少协作、区域竞争力弱。必须深化改革,建立协同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才能推动和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为此,应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协调机构,科学合理地明确京津冀各自的功能定位,调整现行财税制度、考核制度等制度安排,制定区域资源协同利用共享使用政策,促进区域要素合理流动,统筹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区域生态建设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