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临床资料患者,男,31岁,未婚,汉族,因"反复发作性行为紊乱并间歇期言行古怪7年余"于2017年2月15日入解放军第四二二医院心理治疗科(下简称心理科)治疗。患者2009年农历8月16日在某超市购物时无明显诱因下突然起病,无故诉保安怀疑自己偷东西,与保安冲突、毁物等。被强制送至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入院诊治,在了解症状特征及进行精神检查后,根据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予氯氮平200 mg(100 mg/次,2次/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