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以"大部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的逐步推进,检察机关现行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且无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功能。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是此次检察改革的必经之路,是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的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