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复初期,台湾发生了不同类型的群体性冲突事件,有军民冲突、警民冲突、执法冲突等,其中禁舞废娼冲突、查缉摊贩冲突、房产争执冲突、米价暴涨冲突损害到民众的切身经济利益。多数群体性冲突事件都是由于民众切身利益遭到侵犯,利益诉求长期被漠视,群起抗争,官员对民众冷淡麻木、滥用警力激化矛盾。多数群体性冲突事件具有非对抗性,基本上属于经济利益诉求等问题,没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如果长官公署妥善处理,是可以预防和处理好的,却久拖不决,新旧矛盾与问题交织在一起,酿成大祸。长官公署的经济政策、改造台湾社会的方法有其错误的一面。根本原因是大陆籍官僚的腐败和低效导致了长官公署的钝化和失灵,损害了其作为全社会代表的角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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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