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文明从1500年以后开始由农耕文明向商工文明转型。商工文明具有农耕文明不具有的众多特点和优势,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商业交换主导工业生产、科技发展和人际交往生活。商工文明形成、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变革过程,主要表现为:1500—1850年的制订宪法,改革刑法、民法、诉讼法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和精神信仰自由的立法;1850—1980年的各国关于普及工人选举权利、改善工人劳动条件、提高工人待遇、实行义务教育、保障工人福利方面的立法。商工文明法律变革的意义是在倡导自由价值、承认相对不平等的存在的必然性的同时以法律约束国家权力和财富权力以尽可能缓和社会矛盾、相对满足社会底层的利益要求、延续和发展商工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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