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5年试点开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分析案件可以发现,当前行政公益诉讼的特点有:主要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案件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检察机关胜诉率极高,主要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等。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案件范围较为狭窄、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监督力度不足、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较少、未请求撤销或变更违法行政行为、较少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等问题。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从完善诉前程序、赋予检察机关监督裁判执行权力、扩大起诉主体范围,扩大案件来源等方面进行完善。

  • 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