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2000年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后,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制定了不同的税收制度。但差异税收政策不仅扰乱市场竞争,而且不利于医疗机构实现公益性目标,过高的税负也不利于引入社会资本办医,这与新医改的理念和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在主管部门加强配合和监管的同时,亟须采取措施对医疗机构进行税制改革,以确保新医改目标顺利实现。

  • 单位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